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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缩小我国贫富差距的建议案

日期:2004-03-09


  本世纪的头20年将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将是我国社会风险的高速增长期。在这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内,各种社会风险也在急剧累积。其中收入分配差距的持续扩大将会带来贫富阶层的激烈冲突,这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劳资关系失衡。二、固定户籍人口与流动人口之间存在利益冲突。三、地区之间与城乡之间的利益冲突。
  为此,我们建议:一、努力缩小城乡差别、地区差别,实现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协调发展。首先,经济政策应由区域倾斜转向统筹协调,利用国家的宏观调控手段改变以往放任各地经济发展的状态,根据经济全球化的产业分工和各地的现实与潜力重新规划、布局全国经济;其次,增强中央财政实力,整个财税政策应当体现出更强的地区调节能力和更为有力的转移支付力度;再次,鼓励农民转向非农产业,加快城镇化发展与户籍制度改革步伐,并应从制度上逐渐缩小城乡居民的收入分配差距与社会保障权益差距等。
  二、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确保民生之本稳步增长。宏观政策取向应将就业增长与经济增长并重,在确保经济增长的同时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确保新型工业化与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有机结合,尤其是要客观评估我国劳工成本低是过渡时期的比较优势,将提升劳动力素质作为实现产业升级和增强国际竞争力的前提条件;同时,要将单纯的经济效益指标逐渐转化为综合的经济社会效益指标,树立全面效益观。
  三、完善收入分配政策并适当控制收入分配差距,确保民生之源得到合理分配。对农民应实行必要的收入保护政策,不仅要加快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而且要让城市反馈乡村、让工业反哺农业,让乡村居民真正分享到国家发展的成果;进一步打破行业垄断,放开市场竞争,消除行业分配中的不合理差距;完善税收制度,包括开征遗产税、赠与税,完善个人所得税等,抑制初次分配差距的过度分化,真正实现初次分配追求效率,再分配追求公平。
  四、迅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确保民生安全并成为全体国民可靠的社会保护机制。政府在社会保障改革与新制度的建设中,应当确立公平的价值取向与建制理念,迅速弥补社会保障制度漏洞。在现阶段,特别是要重新评估近20年来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及现行政策,客观科学地总结经验教训,在协调好就业、收入分配、公共财政等政策与社会保障制度的联动配合下,尽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坚决避免城乡居民因生活困难而陷入绝望的境地。
  (该文为民盟中央向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交的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