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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新闻发言人指出提出修宪建议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的重要体现

日期:2004-04-01


  本报讯(记者付鹏)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发言人姜恩柱昨天指出,我国现行宪法是一部符合国情的好宪法,总体上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应该保持稳定。同时随着改革的深入、形势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化,根据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对宪法部分内容做适当的修改和补充,使其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需要,更好地发挥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作用,这并不会影响宪法的稳定,损害宪法的权威。

  姜恩柱是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昨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作出上述表示的。他说,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是我们国家的执政党。修宪是国家政治生活当中的一件大事,执政党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提出立法建议,通过法定程序把执政党的主张变成国家意志,这也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的重要体现。此次修宪的显著特点是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中共中央的修宪建议是在广泛征求各地方、各部门、各方面的意见后,自下而上,两下两上,经过反复研究才形成的。中共中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修宪意见之后,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一致同意中共中央的建议,形成了宪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

  姜恩柱同时指出,此次修宪将对现行宪法关于保护合法私有财产的规定进一步加以完善。他说,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民拥有的私有财产普遍有了增加,特别是越来越多的公民拥有私有的生产资料,人民群众对于法律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有了更加迫切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宪法修正案草案对关于保护私有财产的规定就需要进一步加以明确和完善。做这样的修改,一是可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私有财产保护制度,明确国家对全体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都给予保护,保护的范围既包括生活资料,也包括生产资料。二是用财产权代替原来条款中的所有权,在权利含义上更加准确全面。三是确立了征收和征用制度,有利于正确处理私有财产保护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