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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城委员———重视知识产权资产开发与管理

日期:2004-04-01


  为了更好地把知识产权的开发与管理落在实处,必须有相应的面向全社会,特别是面向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及非国有经济形式,尤其是面向这部分经济结构中小型企业的知识产权推广中介组织。我们目前缺少促进对已经取得的专利、实用新型、商标、地理标志、外观设计以及版权等知识产权的使用和推广的中介组织,致使这些权利“养在深闺人未识”;而渴望或需要大量权利的用户又处于“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的尴尬境地。

  另一方面,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培养一大批跨学科的知识产权的审计、评估、经营人才,由这些人组成的全新中介组织的作用,在于为那些蓄势待发试图扩大经营规模的企业提供经营拓展思路、挖掘或推荐实施这些知识产权的人力资本;或为那些看似捉襟见肘事实上却是“身在宝山不识宝”的企业清理整合企业本身的知识产权,以便进一步开发、管理和利用乃至经营这些资产;或通过发放使用许可、特许经营,实现知识产权资产的商业化,或以此创造和创新,使企业在新的高度重新焕发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