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浏览

赵光华委员发言提出让中华文化之水长流不断

日期:2004-04-01


  在迈向现代化的今天,体现我国文化多样性的民族文化,已受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外来文化的巨大挑战,民族文化的保护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许多珍贵的民俗技艺和民族艺术伴随着老艺人的逝去而销声匿迹;地方戏曲、说唱艺术、年画、民间工艺等随着它们生存土壤的破坏和文化生态的变化而日渐式微;改造旧城的推土机把大片的老城民居和附着其中的文化精华訇然推倒碾碎;民族文化的典型器物大量流失海外……许多珍贵的民族文化遗产,我们还没有来得及记录和记住它们,就悄然离我们而去;一些本可以保存、传承和发展的民族文化遗产,也过早地被人为毁弃。

  民族文化相对于主体文化来说是弱势文化,因此保护民族文化并使之得到弘扬,是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加强民族文化保护工作已迫在眉睫。

  为此,我建议: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一规划,形成合力。充分认识民族文化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它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民族文化保护工作的主管部门,并由其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责;民族文化常常“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要政府与专家、群众相结合,认真研究,区别对待;邀请有关方面及专家学者制定科学的、可操作的民族文化保护工作规划,有序、有效地开展工作。二、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工作机制。中央和地方财政设立民族文化保护专项经费,规定一个比例,纳入各级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有所增加;设立民间的民族文化保护基金,争取社会各界广泛的支持,吸收国内企业、个人和海外友好人士的捐赠;扶持民族文化产业。三、加强民族传统文化的教育,培养多层次民族文化人才。民族地区的各级领导要对民族传统文化教育有整体规划;重视民族文化进课堂,在民族地区的中学和大专院校增设民族传统文化课程,国家相关艺术院校也要增设民族艺术课程;制定规划,系统地培训民族文化专业人才,扩大专业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