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浏览

江泽慧委员代表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发言建议切实加强我国湿地保护工作

日期:2004-04-01


  当前,我国湿地面积萎缩、质量下降的趋势仍在继续,自然湿地的生态服务功能退化十分明显。

  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针对我国在湿地保护中面临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发现除了传统的生存型压力问题外,以发展经济为目的开发利用型压力正在不断加剧:

  一、对湿地保护认识不足,法律法规不完善。当前,公众对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认识参差不齐,保护意识淡薄;纳入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湿地比例较低;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机构、编制不到位,保护能力较弱。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湿地保护法。

  二、资金投入不足,管理力度不能满足湿地生态保护的需要。由于湿地生态保护资金缺口很大,保护管理专项经费严重不足,示范工程数量和规模不得不压缩。多数地方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没有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国家湿地保护与生态恢复示范工程建设也没有相关优惠政策。围垦改造、污染填埋等破坏湿地的行为时有发生,湿地生态恢复由于缺乏资金而难以进行。

  三、经济社会发展与湿地保护矛盾突出。

  为此建议:———加快湿地保护的立法工作。建议采用地方先行、行政法规先行的方式推进。在地方立法实践的基础上,再由国务院制定国家湿地保护行政法规。鉴于湿地保护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建议在立法过程中还要做到“三清”,即摸清国内湿地管理的基本情况和国外管理的经验;理清立法思路,准确调整法律范围和管理重点,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责,严格管理制度;讲清必要性、要点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加快实施《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步伐,设立湿地专项生态建设工程。

  ———加快制定湿地恢复相关政策,建立湿地生态用水保障机制。国家应在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及周边、江河沿岸及大江大河源区有计划地进行湿地生态恢复工作。同时,加强保护区能力建设,给予明确的管理权限,设定合理的机构编制,鼓励社区参与湿地保护共管。

  ———加强湿地科研与资源监测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