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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钰成委员发言提出落实CEPA进一步加强香港与内地经济合作

日期:2004-04-01


  去年,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签订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对香港的开放“早于世贸、优于东盟”,体现了一国两制下两地合作的优势。

  目前,香港与内地的经济合作,已形成内地、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地区为加工制造业基地,香港为贸易、金融、航运中心的前店后厂分工模式。内地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还需要香港发挥作用,而香港的发展更需要与内地经济融合。因此,从根本上说,实施CEPA是互利的,从长远来说,要使CEPA进一步落实,也应遵循这个互利原则。为此建议:

  一、找出香港与内地不同省市互补互利的项目,重点推进合作。目前内地各省市到香港招商,不少都强调自己的特点和需要,这是很自然的事,无可非议。但我认为要加快合作,促成合作,更要找出两地互补互利的项目。

  二、以广东省及深圳为试点,先行一步对香港开放服务业。落实CEPA,涉及内地的市场调整及服务业适应问题。在还未准备好之前,全面开放可能对内地一些行业及地区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为此,服务业的开放,可以首先在有需要及承受力较大的地区如广东省推行。

  此外,对一些难度更大争议性更大的,例如会计师,以至律师的资格互认及开业门槛,更可以在深圳先行试点。深圳与香港毗连,经济发展快,相互交流密切,对香港服务业进入承受能力强。建议中央有关部门郑重考虑。

  三、放宽政策,让香港专业服务公司可以直接在内地提供跨境服务。现时在CEPA的附件内,就逐步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条款,主要是针对香港专业企业(包括银行、保险公司、会计师行、律师行等),受惠者主要只是企业老板、中高层管理人员,以及提供法律或会计等专业服务人士,对于香港的公共收入以及本地就业来说,获益并不大。

  建议在现有CEPA框架下,进一步让香港服务业企业与内地客户自由往来,无须一定在内地设立公司或分公司,便可直接到内地接洽客户,提供跨境服务;内地客户亦可以直接来港接洽有关公司,令香港真正成为“中国的服务中心”。我认为,若有关安排能落实,将有利香港专业服务的发展,并且会直接带动香港的租务市场、交通运输,酒楼酒店、零售百货及基建等各业发展,并为香港带来就业机会。

  此外,这样做同时也有利香港服务业真正提早进入内地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