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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界委员呼吁:关心工人的基本权益

日期:2004-03-07


  维护工人的基本权益、确保职工群众的基本利益,是出席本次政协大会工会界委员的共同关注。他们呼吁各级政府部门切实关心职工群众的利益。

  应降低低保门槛,增大低保的覆盖面徐德明委员长期工作在东北大工业城市,下岗和低收入阶层的生活问题一直是他关心和操心的问题。徐委员的看法是,现在的低保“门槛”高,数额少、覆盖面小,尚不能很好地解决低收入阶层的基本需求。比如,有些地方规定低保人员家中不能有电视、电器,不能有其他的救济渠道(包括亲友父母),要经常到指定地点按时盖章说明情况等,所以很多生活很贫困的城市居民不能得到应有的资助。城市低保数额较小也是一个问题。据徐委员讲,东北有的城市低保数额很少,经过层层复查和审批,到了居民的手里竟只有70多元!他说,低保是国家拿一部分,地方补一部分,有些经济不好的地区,只有国家的一部分基本能保证,地方那部分是拿不到的。按徐委员的建议,目前低保的覆盖面还小,还要扩大保障的范围,把贫困人口的概念扩大一些,让更多的贫困家庭得到国家应有的资助。徐委员说,他很高兴地看到,企业在重组优化的过程中,已经越来越采取比较理智的态度,国家也越来越重视保障普通职工的基本权益,相信在“以人为本”的企业改造中,在政府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下,这个问题会逐渐解决。

  社会救助要泽及集体制(下岗)工人改革开放前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体制又大体分为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按1993年的调查,我国集体所有制的工人已经达到3000万,这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张国祥委员在发言中为这3000万集体制工人的命运而忧虑。他说,我是工会出身的干部,曾经主持过对职工队伍的调查,1993年,在国家一亿一千万的工人队伍中就有3000万左右的集体职工。这些集体职工如果下岗了,在今天,按国家的规定根本享受不到“两个确保”的待遇。张国祥委员向大家介绍,新中国历史上,曾经4次大规模产生集体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工人:一是1956年公私合营;二是1958年,城市街道闲散人员的组合;三是文化大革命后期,提倡不吃闲饭由一些家属组成;四是返城知青创造的集体企业。在我国,集体所有制的职工是个庞大的数字,这么大的数量,其利益得不到重视,将是社会不安定的因素,他希望国家的有关部门能够注意到这个问题。

  提高投入,保障工人基本利益张俊九委员谈到总理报告的时候由衷地说,总理把我们该说的问题,该说的话都说了,工人的问题、弱势群体的问题、农民收入的问题、下岗就业的落实问题都说到了,我们相信这是个务实的报告,也相信政府能够着力解决这些问题。但我听了预算报告后,给政府算了一笔账:按预算,今年的财政总投入比去年增加了515亿元,是去年增收的18%,而今年教科文卫体的总投入只增加100亿元,这个增长比起我们的国家经济的总增长是太少了。教科文卫体事业投入增长的少,就意味着我们的公共卫生、义务教育方面的投入增长也不会太多。公共卫生和义务教育是关系到我国弱势群体包括下岗工人、低收入群体基本利益的重要方面。现在我国城市低收入者和享受国家低保的群体,基本上不是吃不上饭的问题,而是他们的子女不能享受到正常的教育、他们自身不能享受到基本的医疗等问题。张俊九委员建议,在教科文卫体事业上还是要加大投入的力度,确保职工群众的基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