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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珠珠、靳尚谊、杨力舟等19位委员联名提案:应明确划定壁画的著作权与所有权的界限

日期:2004-03-10


  本报讯(记者王有强)由姚珠珠委员作第一提案人,靳尚谊、杨力舟等18位文艺界委员呼吁:中国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壁画“大国”之一,壁画作为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今天却面临着生存危机。

  我国著作权法没有明确划定壁画的著作权与所有权的界限,没有给予壁画应有的保护。由于壁画是一种大型的公众艺术和环境艺术,在一般情况下,壁画的著作权人和所有权人是不同的两个主体,按照《民法通则》关于财产所有权的规定,壁画的所有权人可以自由处分甚至拆除壁画;但从我国著作权的立法精神是要保护作者的精神权利的意义上讲,这一行为无疑侵害了作者的精神利益,直接影响到我国壁画的生存状况。遗憾的是《著作权法》却没有对壁画所有权人损毁壁画的行为作出任何限制性规定。

  有鉴于此,19位委员强烈呼吁立法能考虑目前我国壁画的遭遇和国外关于壁画保护的立法例,明确划分壁画的著作权与所有权的界限,让法律成为护佑壁画生存与发展的守护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