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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第 0015 号

日期:2004-03-06

案 由:关于发展循环经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建议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国家发改委研究办理

内 容: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东部地区发展并率先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改造,实行东西互动,带动中部,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这是中共中央作出的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布局。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既拥有很强的科技、人才优势,同时又存在着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不合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比较突出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制约了地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如何在资源存量和环境承载能力有限的情况下,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兴工业化道路,是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一个重要课题。

  2002年5月,辽宁省在全国率先开展循环经济的试点建设,以此推动老工业基地的调整改造和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性的转变。2003年7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统战部组织致公党中央组成考察团,对辽宁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进行专题调研,在沈阳、盘锦、阜新、抚顺、本溪、鞍山、大连等城市深入工矿企业,开发园区、农村进行调研。辽宁省在鞍钢、沈化等大型企业开展能流、物流集成和废物循环利用,形成生态工业链网,重点行业和主要产品的能耗、物耗、水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提升大连、沈阳、营口园开发区和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生态园区;促进抚顺、阜新、朝阳和本溪等资源枯竭地区经济转型。建设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和再生产体系。辽宁已启动360个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其中90%以上的企业进入审核中期阶段。

  我们认为,发展循环经济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实现方式,是进行产业结构调整,解决环境污染,促进区域经济规模化发展的有效途径。辽宁省积极推行循环经济,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在建设循环经济型企业、生态工业园区和城市资源循环型社会三个层面上,取得了明显收益,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为此,我们建议:

  第一,把发展循环经济与老工业基地的改造、振兴结合起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循环经济是以物质闭环流动为特征的生态经济,与传统的"资源-产品-污染排放"的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不同,它要求把经济系统组成"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环境的配置效率,实现社会经济的生态化转向。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经过四年国企改革与脱困目前正处在经济结构调整和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有利于重新构建老工业基地新型发展模式,对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加快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二,建设东北老工业基地,将循环经济理念注入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中,制定发展循环经济规划,进行试点,逐步实施。要将清洁生产与技术改造结合起来,将经济开发区提升、资源枯竭地区和老工业改造建立生态工业园结合起来,将城市污水处理后回用与废物综合利用与建立循环型产业结合起来,将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与解决结构性污染结合起来,建设循环型企业、生态工业园区和城市资源循环型社会,逐步建立起区域性的循环经济发展体系。

  第三,各地在老工业基地的转型,新兴工业城市的发展规划中,不仅要考虑工程技术的承载能力,而且要考虑资源的容量、生态承载能力和环境承受能力。建议在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城市发展规划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估法》认真进行环境评估。

  第四,建议国家和地方政府支持资源开发型城市的转型,鼓励资源枯竭型城市,以伴生资源和废弃物开发为接续产业,矿山在枯竭前要充分考虑产业的转型问题,制定严格的开采计划,延长资源枯竭时间。

  第五,强调老工业基地改造、振兴的同时,加强对农业循环经济模式的探索。发展现代化生态农业,不仅为资源枯竭型城市的转型带来生机,而且逐步成为城市的支柱和接续产业,带动城乡协调发展,并可解决农业资源和水源污染等问题。

  第六,鼓励发展环境、经济"双赢"的静脉产业,把工业废弃物和生活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既有利于环境保护,也利于资源的循环利用,还有助于解决就业问题。为资源回收利用等环保产业提供发展空间和平台,尤其要为民营资本进入环保产业开绿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