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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第 0038 号

日期:2004-03-11

案 由:关于促进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国家发改委研究办理

提案人: :民建中央

内 容:

  中共十六大提出“进一步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和“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促进各类中小企业发展指明了方向。2OO3年1月开始实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为这一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从目前情况看,我国96-98%的企业都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在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管理体制不顺,扶持力度不够,发展环境欠佳和融资相对困难等。不少中小企业存在技术落后、人才缺乏、信息不灵、管理水平低下和法制意识淡薄等诸多无法适应激烈市场竞争的现实问题。虽然一部分为高科技中小企业服务的中介机构发展较快,但对于大量非高科技的中小企业,为他们提供的中介服务还很有限,而已有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普遍存在服务范围狭窄、缺乏核心竞争能力、服务不规范等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迫切地需要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采取切实的措施改善中小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环境,加强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形成完整的中小企业行政管理体系
  我国目前只有部分省市设有管理和指导中小企业的专门机构,而且普遍规范化程度不高,发展参差不齐,缺乏统一的管理和指导,不利于中小企业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因此建议设立管理和指导中小企业的专门机构,由中央、省和地方(县市)三级组成。各地中小企业机构归地方政府管理,业务上受中央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将原来分散在政府各部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职能集中交给专门机构承担,包括制定政策、项目评审、项目引进、招商引资和成果鉴定等;委托组织专家对国家实行公开招标的计划项目选择合适的中介机构进行中介评估、评审、项目的检查验收;组织参加国内外技术交易活动、科技考察;组织专家选择咨询公司对政府规划、政策、重点工程、基础设施,提供咨询,为决策提供依据;组织管理咨询审计培训等服务等。

  二、成立中小企业行业协会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大多是各自发展,各自经营,对于行业信息的了解也是通过企业自身的努力来获得,不仅浪费了社会资源,而且也不利于企业获得比较全面的支持信息,因此建议成立中小企业行业协会。由中小企业行政管理体系引导,以中小企业为主体,中介服务机构参与,全社会介入,在各个行业中形成行业协会。政府把握宏观,企业负责微观,行业协会负责在这两个层次之间大量的上下沟通、横向联络、内外协调、服务提供、行业自律等中观层面的工作。

  三、建立政府引导的中小企业多方位融资体系
  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由于我国的金融体制主要是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高度垄断的金融体制,这种体制不利于中小企业融资。中小企业一般都是自筹资金而建立起来的,其自身筹资能力弱,融资渠道单一,资信状况差,信用等级低,从国有银行或金融机构直接融资就更难,这和中小企业亟需资金支持有很大的矛盾,因此,非常有必要为中小企业建立合理的融资体系,帮助中小企业发展,解决资金瓶颈的问题。我们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金融部门必须转变观念,调整信贷政策导向,确立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思路。中央政府应加强信贷政策指导,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国有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发挥中小企业信贷部的作用,完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城市商业银行要切实办成为中小企业间接融资的主体银行。
  2、积极扶持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容易贴近中小企业,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比较灵活的金融服务,具有大型的金融机构不具备的优点。充分利用中小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特点,通过贷款担保、贷款贴息、政府优惠贷款等方式,调动中小银行对中小企业放款的积极性,提高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机会,发挥中小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方面的优势以及相应的作用。
  3、加快落实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中小企业促进法》制定了相关的税收政策、财政补贴、贷款援助和融资支持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但是这些企业信贷、财政、税收支持政策的落实还需要各级政府努力推动,为中小企业提供较好的政策服务。
  4、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并通过税收政策鼓励其创立和发展;国家通过税收政策鼓励各类风险投资机构增加对中小企业的投资;在证券交易市场,应该适时设立为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直接融资服务的创业板,更多地选择具有发展潜力的技术密集型中小企业上市,使中小企业能够实现社会直接融资,降低融资成本。

  四、规范中小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体系
  目前,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介机构由于服务对象不明确,服务内容不全面,服务体制不规范等问题,不能有效地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因此建议建立规范化的中小企业中介服务体系。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建立并完善具有综合职能、提供全方位服务的中介机构。当前的中介机构的类型比较分散,功能比较单一,而中小企业需要多方面的支持,因而需要建立具有综合职能的、能够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按照行业专业化建立的中介机构,从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扩大中小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领域。目前,制约中介机构有效服务于中小企业一个重要因素是政府未能放开某些能由中介机构承担的职能。根据国内外的一些经验和做法,以下领域可对中介服务机构开放:提供科技信息;创业服务;提供中小企业信用评价;提供筹集项目资金的渠道及代理申报立项;代理技术洽谈、签约、监督(或协助)技术合同的履行;为非职务技术商品转让提供咨询或担保,科技人才中介;产权中介等。
  3、规范中介服务市场。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信用管理,可采取信用等级制的方式;提高执业水平和服务意识,帮助技术供需双方对接,引导他们朝着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方向发展,以满足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4、建立科学的中介服务运行体制。鼓励投资多元化;鼓励境外中介机构进入;加快现有中小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的改制;培养高级中介人才;鼓励中介机构和中小企业之间的联系。
  5、为中介机构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着重加强各类中介机构的申办管理和认定,技术市场的管理,人才市场的管理,行业协会的管理,中介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建立和完善中介机构管理规定等。

  五、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中小企业融资难归根结底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问题,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相互合作难的问题,建议首先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根据发达国家经验,完善中小企业社会信用环境一般都是由政府支持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但是政府不直接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而是帮助中小企业获得资金。政府按照“支持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政府扶持与市场化操作相结合”、“开展担保与提高企业信用相结合”的原则,设立中央、省级、地市级三个层面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并按“政策性资金、市场化操作、企业化管理、绩优者扶持”原则运行。而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的资金可以通过地方地方政府财政拨款、国有资产划拨、中小企业出资和社会捐赠等多种渠道筹措,具体可以由政府认定的中小企业中介服务机构操作。   六、建立完善的、适合中小企业发展需要的培训体系
  人才匮乏是限制中小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解决中小企业人力资源匮乏问题的途径除了人才引进之外,另一个有效途径在于广泛开展适合中小企业发展需要的人才培训活动。中小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应该推出规范的、适合中小企业发展需要的完善的培训方案,内容可以涵盖创业辅导、职业经理人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质量标准培训、证券融资方法培训(含上市指导)等。政府的中小企业管理机构和中小企业行业协会应该在这方面起推动和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