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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改革开放成果共创美好幸福的明天———大会发言侧记

日期:2004-03-10

  “进城务工人员承担着城市里最累、最苦、最脏、最险的工作,但其合法权益却得不到有效保障……”
  “进城务工人员的各种地位排在25种职业群体中的最后一位,其现状令人堪忧……”
  “去年全国工矿企业工伤死亡人数17315人,相当一部分是进城务工人员……”
  3月9日下午,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大会发言。张俊九委员关于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发言,深深打动了委员们的心。一时间,台上台下,会场内外,到处都能听到委员们关于农民工问题的谈论。
  委员们认为,广大农民进城务工为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进城务工人员确实遇到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金异委员说:听了张俊九委员的发言,我深有同感。长期以来,贫乏的生活资料、沉重的生存压力逼迫着农民不得不为着低微的劳动报酬从事城市人不愿意从事的工作,而且往往还要承受城市人异样的眼光。他们为城市的建设默默奉献,然而面对的却是:恶劣的工作环境,受歧视的社会地位,缺乏基本的劳动保障和医疗保障,子女教育问题难以解决,甚至于生命也常常受到轻视。一些企业为了经济利益,将外来农民工的利益置于不顾,随意延长工作时间,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农民工在城市化建设进程中做出的贡献与其社会地位、生活待遇的巨大反差,体现了我们社会的极大不公。
  王瑞璞委员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他说:追根溯源,现在的城里人,绝大多数不也都是从农村转移到城市来的吗?现在城市中那么多的高楼大厦绝大多数不都是农民工一砖一瓦建起来的吗?没有任何理由轻视农民工。
  委员们认为,正确对待农民工是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也将导致我们思想理念的转变和进步。
  针对歧视农民工现象,陈明德委员说:“要形成全社会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要把关爱农民工作为考核指标输入当地政府业绩和城市文明程度的硬性指标并加以量化,营造全社会为民工办实事的社会环境。”
  如何提高农民工素质,也是委员们关心的话题。李敏宽委员说:“农民工整体素质低并不完全是他们自己的责任,主要原因还在于城乡二元教育体制。为了对农民进行补偿,各类培训应以免费为主,只有这样,才能使农民的基本素质和职业技能真正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李敏宽委员的建议立即引得何志尧委员的赞同:应将外出务工农民工的劳动技能培训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畴,列入财政预算,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农民技能培训的专项经费。要努力形成政府买单、培训机构自由竞争、农民自主选择培训点和培训内容的格局。
  金异委员还提出,应制定“农民工权益保护法”,从法律角度确立农民工的社会地位、权利、义务,规定农民工的周工作时间、基本小时工资、医疗保险、子女就业等问题。建立农民公寓,保证农民工的水、电、环境卫生、居住面积等基本生活条件。
  张俊九委员说:各级工会组织要最大限度地把进城务工人员组织到工会中来,关心他们的疾苦,倾听他们的呼声,切实表达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使广大进城务工人员共享改革开放成果,共创幸福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