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登义委员建议:尽快出台海域使用金管理条例

日期:2005-03-09


  本报讯(记者路强见习记者雷新)早在1993年,我国颁布《国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立了海域有偿使用制度,200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海域使用管理法》,对海域有偿使用制度进一步明确。但是时至今日,海域使用金的收缴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为此,国家海洋局局长、全国政协委员张登义建议,由国务院发布《海域使用金管理条例》,以此来完善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加强海域使用金的征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张登义委员表示,《海域使用金管理条例》应当进一步规定海域使用金的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征缴程序、减免条件和程序、预算管理、分成比例等内容,并明确海域使用金主要用于海域的规划、整治、保护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