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健龄委员建议对理财市场监管

日期:2005-03-09


  本报讯(记者刘兴元)由于银行的存款利率较低,居民对信托理财服务的需求越来越迫切,证券公司、商业银行等也在大量地开展理财业务。民建组的郑健龄委员认为:从法律角度来看,证券公司、商业银行等所进行的理财业务似乎没有明确的法律可循。这样就存在着法理不清、性质不明的问题,也就可能潜伏着一定的金融隐患。建议完善修订《信托法》,以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金融秩序。
  在老百姓对信托理财业务需求越来越大、但又感到缺乏规范和安全的情况下,郑健龄委员建议在清理、整顿、规范信托理财市场的同时,把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的理财产品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拟开展的特定受托理财业务,统一纳入《信托法》的法定范畴,使其业务开展有法可依,以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