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代理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日期:2005-03-13


  新华社香港3月12日电12日下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收到了国务院有关批准董建华辞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职务的命令。按照香港基本法的规定,政务司司长曾荫权即时代理行政长官职务。
  曾荫权先生随后发表了讲话。他称赞董建华先生在保持香港平稳过渡,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和克服亚洲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促进香港经济转型方面作出的贡献。
  曾荫权先生表示,他已请所有的行政会议成员和主要官员留任。特区政府将继续保持顺畅和稳定的运作,维持良好的治安和社会秩序,并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曾荫权先生介绍了选举新的行政长官人选的有关安排。他说,新的行政长官人选的选举将依法于7月10日举行。依照基本法,新产生的行政长官的任期将是第二任行政长官余下的任期。到2007年,第三任行政长官人选将按照届时的办法选举产生。
  曾荫权先生呼吁香港各界人士团结一致,珍惜现在的经济复苏,共同维护香港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