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中央提案建议:政府当弃“卖地财政”

2008-03-13

 
  [背景]根据“十一五”规划纲要,到2010年末全国耕地面积必须确保不低于18亿亩。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是国家经过科学测算、精心研究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我国粮食和经济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课题。根据国土资源部公布的2006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报告显示,截至2006年10月31日,全国耕地比上年度末净减少460.2万亩,总面积已经下降到了18.27亿亩,这意味着我国目前人均耕地只有1.39亩。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非常紧迫。
  [原因]致公党在提案中分析认为,各级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忽视了耕地保护职责,地方财政在很大程度上变成了“卖地财政”,是耕地减少的原因之一。据了解,仅2006年以来查出的违法占地面积就接近90万亩。2006年全年共发现土地违法行为13万多件,涉及土地面积近150万亩。更为严重的是,在很多地区,土地出让金已经成为某些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外收入的最主要来源。
  [建议]致公党在相关提案中建议,政府当弃“卖地财政”是目前控制侵占耕地行为的最关键环节。现行对领导干部的考核办法缺少资源保护和土地利用方面的考核内容,部分领导干部不惜以过度消耗土地资源为代价来换取政绩。因此,一方面,要制定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对目标层层分解,作为对各地政府以及领导干部考核与奖惩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要严格限制征地范围,并修订目前的用地定额,要按照节约集约、合理合规的原则科学划定城市发展边界,实行城市发展“红线”控制,杜绝大广场、大立交等形象政绩工程,引导各级政府实现从“供地招商”向“无地招商”的转变。
  建议加大对各级政府当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保护耕地实行“一票否决制”。严把土地供应闸门,严格审批手续。引入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加强对土地市场的监管。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制止房地产开发领域中存在的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

来源:人民政协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