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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会议采访须知

日期:2009-03-05  来源:全国政协网

    一、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开幕会、闭幕会,大会各次全体会议,中外记者凭证件均可采访。

  各次全体会议举行前后,中外记者可在人民大会堂东门外台阶下及大礼堂外进行采访活动。采访活动应在会议开始前20分钟停止。

  记者可提前1小时20分钟起从人民大会堂东门南侧通道经安检进入人民大会堂大礼堂。记者在大礼堂二楼专门采访区采访。会议开始后,停止入场。会议进行中,请勿现场出镜采访、随意走动、接打电话、大声喧哗以及有其他影响会议的行为。

  各次全体会议举行前,如有提供给记者的材料,由新闻组工作人员在人民大会堂二楼南侧发放。

  二、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中外记者均可采访。

  记者可提前1小时从人民大会堂东门南侧通道经安检进入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电视记者和摄影记者的三角架应安放在指定位置,文字记者的袖珍录音机可放在音箱旁。

  政协大会议闭幕后,凭政协会议记者证可参加人大会议举行的记者招待会和集体采访。

  总理会见中外记者活动,记者须凭由人大或政协记者证以及新闻中心制发的请柬采访。

  三、委员小组讨论的采访按如下办法进行:

  1、除特邀香港、澳门组外,委员小组讨论内地记者可直接采访,无须批准。特邀香港、澳门组的采访,由上述两组安排。

  2、委员小组对外开放的讨论,中外记者均可采访,记者可提前1小时入场。开放组别、时间、地点,在中国政协新闻网和全国政协网上公告;未公告的,不对境外记者开放。

  3、委员小组讨论时,记者不要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不得约委员到场外采访。如委员提出不希望录音、摄影、摄像的,要尊重委员意见。

  四、在两会新闻中心和委员驻地举行集体采访活动,记者经安检可提前1小时入场。如场地已满,则停止入场。

  五、在委员驻地进行的个别采访按如下办法进行:

  1、采访活动在驻地的公共活动区域进行。

  2、经委员同意进入委员房间的个别采访,需由委员本人、小组新闻联络员或小组秘书引入房间。采访结束后,应立即离开房间,不得未经预约串访其他委员。

  3、境外记者到委员驻地进行委员已同意接受的个别采访活动,应在驻地的公共活动区域进行,不得进入委员房间。

  六、记者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可凭政协会议记者证进全国政协机关进行采访。记者车辆不通行政协机关,可停放政协礼堂机关南门广场。

  七、记者在各种会场采访时,应遵守会议纪律,服从会议管理。严禁携带武器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各种采访现场,也不要携带与采访活动无关的物品。进入新闻中心之外的各种采访活动现场的记者及所携带的设备均需经过安检。

  记者一律不得从事有偿新闻、有偿拍照(摄像)、联系赞助、拉广告等与采访工作无关的活动。

  采访会议时,手机应关闭或调至振动状态,不得接听或拨打。

  八、记者证只限本人在会议期间使用。持各种记者车证的车辆均可进入人民大会堂外指定停车场、开放的委员小组讨论驻地、新闻中心驻地。记者证和车证不得转让,避免遗失。如有遗失应立即通知两会警卫组或新闻中心。

  九、临时来京的香港、澳门和台湾记者,外国记者应在相关证件或签证有效期内离境。

  十、记者要遵守采访规定,保持会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的引导和管理。对于严重干扰会场秩序、不听劝阻者,将取消其采访资格。

                                                                                 政协新闻组
                                                                               200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