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树声: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日期:2010-10-26  来源:人民政协报

   五十年前的1956年4月,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随后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正式确定了这一方针。十年动乱结束之后,邓小平同志针对新时期的形势和任务指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现多党派的合作,这是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也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个特点和优点。”198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了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这一表述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的继续和发展。1989年,中共中央颁发了14号文件,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今年和去年,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认真总结多党合作的历史经验和理论创新成果,又相继颁发了两个5号文件,推动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高度发展。

  结合历史的经验和现实的要求,我认为,学习贯彻和落实中共中央两个5号文件最重要的有两点:一是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心和决心;二是加快提高我们自身的参政能力和水平。

  上个月在征求各民主党派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见与建议时,我代表民盟中央发言,谈到当前所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我们举出了一些主要现象,比如:低收入群体过大、收入过低造成贫富差距过大;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薄弱,群众生活的稳定性、安定感差;腐败、渎职、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问题仍然严重等等。而我们认为,主要的矛盾和焦点问题在于:在由计划体制向市场经济的社会整体转型中,更为复杂的利益格局已经开始形成,而且出现了不同的利益群体之间强弱失衡的现象。利益格局的复杂化,既是社会发展跨越“GDP人均1000美元”大关所必然要面临的阶段,也意味着在新形势、新任务下执政党和我们参政党的能力必须适应更高的要求。

  对于这一点,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有着非常清醒的认识。十六大开始提出和谐社会的概念;三中全会明确了科学发展观;四中全会不仅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目标,而且明确提出了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在今年“两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次强调要坚定不移地坚持改革的方向;胡锦涛总书记在我们民盟和民进联组会上阐述真心实意造福人民群众与坚定不移依靠人民群众这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阐述“八荣八耻”,都体现着执政党在深层与复杂矛盾面前,看准关键、推进改革、凝聚共识、化解矛盾的眼光与决心。

  我们民盟认为,这不仅仅是执政党对自身提出的要求,也是对我们参政党提出的要求。去年和今年,中共中央之所以连发两个5号文件,体现的正是这种要求。统一战线,是中国革命与社会主义建设的“三大法宝”之一。对此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时代与国家、执政党与广大人民群众,都期望着参政党也能负起肩头的责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合作与协商,是双方向、多方向的,一方面,是中国共产党要承担好领导职能;一方面,是参政党要发挥出参政作用。如果只有执政党执政能力的提高,没有参政党参政能力的提高,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就不可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项重要的政治制度,也就不可能在新的历史时期得到巩固与发展。

  我们民盟将在两个5号文件的指导下,以思想建设为核心、组织建设为基础、制度建设为保障,努力把民盟建设成为一支高素质的参政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参政议政以发展为第一要务这一宗旨,为发展经济建言,以增强构建和谐社会的国家实力,为深化改革献策,以增强构建和谐社会的社会动力,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为“十一五”规划的实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我们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