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热议将国有资本收益新增部分用于民生

日期:2011-03-07  来源:新华社

 

“增加国有资本收益用于民生支出迎合了百姓期待”
——代表委员热议增加国有资本收益措施

    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新华社记者)“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将扩大国有资本收益上交范围,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新增部分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

    “增加国有资本收益,并将新增部分主要用于民生支出,迎合了百姓期待。”全国政协委员严琦说。

    全国政协委员韩兴旺表示,现在的国有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央企业是财大气粗了,一家企业年利润动辄上千亿,而所有央企一年的分红只有几百亿元,这与他们的盈利能力是不相匹配的。作为全民的企业,利润就当然该让全民更多地分享。

    “一听说要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我首先想到的就是应该把这笔钱用于农村社保、充实社保基金,为老百姓、特别是农民构建起更有力的保障体系。”全国政协委员刘迎霞说。

    据了解,2010年中央企业利润总额1.1315万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5621亿元。根据2010年11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资源类企业的收取比例由10%提高到15%,一般竞争类企业的收取比例由5%提高到10%。据国资委测算,2010年央企上交国有资本收益预计约600亿元。

    “当前上交红利比例本来就不算高,而这些钱又用在内部调剂,属于体内循环而不是直接回馈社会。若将新增的收益主要用于改善民生,老百姓会直观地感受到分享了企业发展的成果,也有助于消除百姓对国企、特别是央企的偏见。”全国人大代表廖继康说。

    据国资委统计,截至2010年底,央企上交红利为1686亿元(含电信重组专项收入600亿元),主要用于央企改革重组,支持央企自主创新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央企灾后重建支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X 廖继康表示,当前央企上交红利绝大部分用于内部调剂,这能促进企业更好发展,但这只是“锦上添花”。“如果将新增红利直接用于改善民生,无疑是‘雪中送炭’。”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张文魁认为,扩大国有资本收益上交范围和提高上交比例,要兼顾企业发展,收取的比例太高或者太低都不合适,不能走极端。

    据测算,如果分红比例提高到50%,那么央企每年上交的红利将相当于母公司当年所得的近90%;如果考虑到央企必须承担的非上市留存资产政策性亏损等支出,央企所属上市子公司每年的分红比例就必须超过90%,这显然将严重影响企业的经营和发展。

    “但从当前的实际情况看,最高提高到20%或许是可以承受的。但鉴于企业之间差别巨大,电信、电网、石油石化等利润丰厚的企业,上交红利比例应该更高。”张文魁说。(记者何宗渝、郑晓奕、侯大伟、马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