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界委员畅谈“十二五”税制改革 降税负 营业税改增值税

日期:2011-03-05  来源:南方日报

    个税起征点降低的话题“红透”大江南北。多位政协委员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个税起征点的提高,只是序曲“十二五”将要进行税制全面深层改革,为中国经济转型护航。

    【方向一】降税负促内需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此次调节的重点是为中低收入阶层减轻税赋,除了提高个税起征点外,也包括了配套方案的改革”。

    他建议,优化目前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减至5级超额累进税率,改革的方向除了考虑给偏低收入继续减税,对高收入阶层应该提高税负,更多发挥再分配功能。

    对于结构性减税,贾康表示,对中小企业已经推出的优惠减税措施要继续推行,同时考虑利用税收的调节机制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创新。

    【方向二】变营业税为增值税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表示,在1994年税制改革中,决定服务业保留营业税,但目前来看,保留营业税对服务业发展的负面影响越来越大。“第一,营业税重复征税。每一道环节征的税,下一环节的税款还要计入基数,再次征税;第二,税负较重;第三,服务业出口不退税。”

    许善达提出,一次性将所有营业税都改成增值税的可能性不大,但可以进行试点。先选择一两个税目,在全国选择部分地区进行试点。他建议上海作为金融和航运中心,可以作为营业税改革的试点。

    【方向三】财权与事权匹配

    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权和事权不匹配,导致地方政府高度依赖土地财政,成为中国经济转型的拦路虎之一。

    “解决地方政府财政困难目前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是,加大上级政府向基层政府转移支付的力度;还有一种意见就是钱不转移,但是把职责上升,就是由上级政府履行更多的职责”,许善达表示要根据不同职责来看,“比如国民教育,这个应该是中央政府承担的,可以由中央政府全部承担起来,但有的职能,如果应该下放下去,那么钱也该跟着下放。”(记者 贾肖明 洪奕宜 陈祥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