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呼吁加强对“废弃食品”“临界食品”的监管

日期:2011-03-05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记者杨金志、仇逸)参加两会的一些代表委员表示,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废弃食品”“临界食品”的全流程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全国政协委员郑惠强对记者说,近年来部分三聚氰胺问题奶粉因没有妥善销毁回流市场,一些餐饮企业使用地沟油制作菜肴,一些食品加工企业将下架过期食品低价卖给街头摊贩再次销售,这些现象都警示我们,必须加强对食品废弃物的处置管理。

    郑惠强委员建议,对《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适当修订,增加食品废弃物处置监管的有关条款,明确界定食品废弃物概念,例如将食品废弃物定义为“过期食品、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以及有毒有害食品、被污染食品”等。同时,要明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处置责任,明确食品废弃物处置监管部门,明确食品废弃物处置流程,明确违法行为处罚措施,明确废弃物回收和处置单位必须经授权经营。

    郑惠强委员说,其实食品废弃物也是一种资源,完全可以通过分类处置“变废为宝”。在有效监管的同时,要推动食品废弃物进入循环经济系统。例如,过期食品和食品加工废料可以参照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方法,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后转变为饲料或肥料。

    全国人大代表张兆安提出,当前应进一步规范“临界食品”的销售管理。“在一些超市商场里,人们随处可见面包‘买一赠一’,咖啡买大袋送小袋,牛奶、酸奶特价促销,仔细一看,不少食品都已经临近保质期,但是很少有醒目标识。”张兆安说,国家工商总局2007年颁布实施的《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已经规定,商家在销售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时,应在销售场所集中陈列出售,或向消费者作出醒目的提示和告知。

    张兆安代表认为,管理部门应加强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惩戒打促销“擦边球”的商家,促进“临界食品”专柜的规范化、常态化和制度化。同时,还要引导商家加强商业道德自律,营造诚信守诺、买卖公平、文明经商的购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