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冠巨委员:破解“用工荒“需更多企业有社会责任

日期:2011-03-02  

   新华社上海3月1日电(记者季明)连续数年,春节过后长三角地区都会出现程度不同的“用工荒”,这一现象引起了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政协副主席徐冠巨的高度重视。无论是提案建议还是讨论发言,寻求“用工荒”问题的破解之道,都成为徐冠巨委员近年来持续关注的重点。

    “今年两会上我还要继续提出破解‘用工荒’方面的建议。”徐冠巨委员说。经过在长三角地区的广泛调研,他发现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用工荒”已经从地域性向全国性延伸,除沿海地区外,中西部地区也面临着“招工难”局面;此外,“用工荒”的持续时间也从春节后的短暂时期向全年延伸。

    调研中不少企业向徐冠巨委员反映,“招工难”、“留人难”已经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主要瓶颈,一些企业生产订单已经排到下半年,但由于招不到工人,机器设备无法全部运行,不得不放弃部分订单,“如果长此以往,必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效益,也势必会对整个经济的回暖造成不良影响。”

    不过,经过调研,徐冠巨委员认为,产生“用工荒”的原因有多重因素,从企业的角度看,企业是否履行好关爱员工的社会责任尤为关键。一段时间以来,由于相关政策及制度的缺失,部分企业仍片面强调“劳动力价格成本优势”,尚未很好地履行起管理和服务员工的社会责任,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障、户籍管理、住房等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职业发展空间极为有限,这都使员工难以对企业产生归属感,客观上造成“用工荒”现象越来越严重。

    “有尊重才有尊严,有体贴才有体面。”徐冠巨委员说,“只有企业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将员工看做是财富而不是‘成本’,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才能使企业和员工真正成为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员工才不会轻易地对企业说‘再会’。”

    结合自身实践,徐冠巨委员建议,企业发展了,成果要与员工共享,让员工得实惠、有保障。员工工资的增长不应该是通过加班和延长劳动时间来实现的,而是通过能力与效率的改善来实现的;企业要建立员工收入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的机制,确保员工基本收入稳定、确保收入动态增长、确保分配公平公正。在福利保障上,要全面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解除员工后顾之忧。

    此外,工作氛围和环境对企业“留人”也非常重要。要大力营造同事之间既和谐共处、又你追我赶,既相互关心、又相互竞争的良好氛围;要努力为员工营造健康、舒适、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要把员工的学习发展放到重要位置,建立员工职业发展的“多通道”,让各种专业方向的人都有比较清晰的职业发展路径。

    徐冠巨委员认为,按国家政策法规办事,是企业发展以及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基础,企业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与此同时,党群组织是联系企业和员工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企业和谐文明建设的核心力量,只有注重多方力量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企业党群组织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用工荒”的问题才能更好地得以解决。

    地方党委政府在帮助企业承担更多社会责任方面同样责无旁贷。徐冠巨委员说,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地方党委政府应进一步发挥好引导和协调作用,尤其是要把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点,加强“两新”组织党建,继续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宣传推广正面典型,加大引导和支持力度,为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