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强:监管缺位制约电子支付业健康发展

日期:2011-03-01  

  ■新闻背景
  业内翘首期盼的第三方支付牌照并未如预期在农历新年前发放。
  去年,央行表示将对符合规定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发放牌照,不过自从去年12月17日,央行公示了申请牌照的17家企业后,牌照就一直只闻其声不见其影。
  近期,央行陆续公示了申请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业名单,据不完全统计,有望首获支付业务牌照的候选企业名单扩容至少24家。
  而对于第三方支付牌照具体发放的时间和延迟发放的原因,央行并没有给出明确答案。
  事实上,央行的谨慎反映出目前支付行业的现状:第三方支付企业类型众多,经营差异性、各自利益诉求巨大,同样的条款对不同的支付公司影响完全不一样,使得相关部门监管起来难度很大。
  在去年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贺强曾就支付行业存在的问题提交了提案,贺强指出,电子支付行业监管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行业规则和标准的缺乏将会阻碍这个行业的发展。另外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管,部分电子支付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可能传导,导致社会风险。为此,贺强提出了出台支持电子支付服务产业发展的具体政策,重点扶持特色鲜明、自主创新能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电子支付服务龙头企业等4条建议。
  ■现状进展
  中国人民银行对贺强的提案高度重视,将此提案确定为2010年该行重点办理的提案之一。2010年8月2日至4日,为进一步了解电子支付产业发展情况,人民银行牵头组成专题调研组,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部委的人士赴上海、杭州,就加强电子支付体系监管、有效防范支付工具风险等问题进行了调研。
  调研认为,总体上看,国外电子支付产业的发展已较为成熟,但我国电子支付产业发展时间相对较短,仍属新兴产业。
  人民银行针对提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作了详细的回复:近年来,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货币信贷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合理调整信贷结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包括电子支付企业在内的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下一步,有关部门将继续研究制定适应电子支付服务产业发展特点的政策措施。
  在加强电子支付信息安全环境建设方面,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完善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和业务、技术处理方案,形成各方共同参与、协作打击银行卡违法犯罪行为的“立体治理机制”。对电子支付企业的无序化发展和资金风险管理问题,在2010年6月人民银行制定发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人民银行还将尽快制定《办法》的实施细则和相关业务规范,以加强支付风险管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保护消费者权益,进一步促进和规范电子支付服务产业的发展。
  ■委员回应
  “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对电子支付行业的发展非常重视,从去年一年来看,相继出台了多项措施,应该说效率还是很高的。”贺强认为,但从行业现状来看,目前存在的很多问题需要加快、加强监管。
  贺强认为,现阶段电子支付行业发展最大的瓶颈不是业务层面的完善,而是缺乏政策监管,导致行业对于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一直都未有清晰的界定。由于监管的缺乏,各类第三方支付公司鱼龙混杂,扰乱行业秩序。按照中国人民银行2009年的统计,我国已有各类电子支付企业300多家。
  “但我国电子支付行业是否不需要这么多企业?有关部门应尽早完善有关法规,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引导,防止电子支付企业的无序化发展及违规运作导致的风险。”贺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