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规划:绿色发展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日期:2011-03-05  来源:新华社

    新华网北京3月5日电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面对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必须增强危机意识,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坚持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并重,充分发挥技术进步的作用,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广泛开展国际合作。

    规划纲要草案称,要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全面实行资源利用总量控制、供需双向调节、差别化管理,大幅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各类资源保障程度。要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加强水资源节约,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加强矿产资源勘查、保护和合理开发。

    规划纲要草案强调,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减量化优先,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要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健全资源循环利用回收体系,推广绿色消费模式,强化政策和技术支撑。

    规划纲要草案指出,要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以解决饮用水不安全和空气、土壤污染等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综合治理,明显改善环境质量。要强化污染物减排和治理,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环境监管。

    规划纲要草案强调,要促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修复为主,加大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要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强化生态保护与治理,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规划纲要草案说,要加强水利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在继续推进大江大河治理基础上,积极开展重要支流、湖泊和中小河流治理,增强城乡供水和防洪能力。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要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增强防洪能力,加强山洪地质气象地震灾害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