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颁发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指导新形势下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深入学习贯彻《意见》,就要始终坚持科学务实,履职为民,切实“搞活、干实、做精”政协工作,努力推动政协工作的科学化。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实现履行职能的科学化
中共中央《意见》指出:“坚持科学发展观,把促进科学发展作为履职第一要务”。这就要求人民政协在履行职能中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努力推动科学发展的同时促进政协自身工作的科学化。
一是政治协商鉴于政协章程促各方和谐。人民政协在开展政治协商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按照宪法和政协章程规定,充分体现政协的党派特点和界别特色,努力使政治协商的过程,成为促进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之间团结和谐的过程,成为各种利益、各种关系协调一致的过程,成为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过程。工作实践中,我们通过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专题协商会议等多种协商形式,组织和引导参加政协的各界人士有序参与国事,正确表达自己的意见和主张,促进政协内部和社会各界群众之间的团结和谐。
二是参政议政在于围绕中心抓好大事。人民政协参政议政必须立足于服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把精力放在对科学发展及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总体把握上,放在对改革开放发展稳定深层次、带规律性矛盾的分析上,放在对党委政府关注的大事难事对策研究上,找准履行职能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同步合拍、同频共振。近年来,我们始终紧跟市委发展思路、把握全市发展大局、突出当前发展重点,围绕城乡一体化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扩大对外开放和编制“十二五”规划等事关青岛长远发展的工作,开展议政建言,做到抓大事、议要事、献良策、促发展。
三是建言献策基于务实调研可操作性强。调查研究是政协履行职能的基本功。政协建言献策必须坚持在“实”和“精”字上下功夫,多谋长远之道、多建有用之言、多献务实之策,参政参在点子上,议政议在关键处。所提意见建议要具有全局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使党政部门爱听、喜纳、管用、实用,而且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为了推进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我们先后20余次前往空港所在地城阳,多次前往海港所在地黄岛、胶南等地深入调查研究,掌握了翔实的第一手资料,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党政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了参考。
四是民主监督寓于提案建议跟踪落实中。政协开展民主监督评议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公示,切实体现以创新形式为基础、规范制度为保障、评议监督为手段、支持帮助为目的,使民主监督、民主评议与提案建议跟踪、督办、落实、反馈互动相融,充分发挥提案建议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科学发展中的作用。我们对于政协委员的提案建议,进行分层督办落实、重点提案督办、开展民主评议,有效促进了协商建议的办理与落实,提高了政协民主监督的实效。
研究探索政协工作规律,推动政协工作创新发展
新形势下,人民政协事业要发展,必须始终坚持把与时俱进、务实创新贯穿于履行职能的全过程,用科学发展的眼光和创新的思维来推动政协工作,积极探索为党的工作大局服务新途径、新方法,形成工作新思路、新举措。
一是创新政协工作理念,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要牢固树立为民理念,自觉地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政协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履职为民,把实现和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此,我们确定了“科学务实、履职为民”的工作理念,形成了“搞活、干实、做精”政协工作的新思路,提出了坚持党性观念,不打“横炮”;坚持求真务实,不放“空炮”;坚持建言在先,不当“马后炮”的要求,充分体现了“人民政协为人民”的宗旨。
二是创新政协工作方式,发挥政协职能作用。人民政协要扎实有效地履行职能,必须不断探索创新履职方式。在实践中,我们建立了市民代表旁听政协常委会议制度,既拓宽了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渠道,又加强了社会各界对政协工作的了解、监督和支持。探索开展了主动登门协商、“提”“办”双方双向民主评议、提案“二次办理”,成立了政协委员关注民生、和谐司法民主监督团,更好地发挥了政协在全市经济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是创新政协工作机制,提高政协履职实效。坚持以创新的精神从事政协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努力构建充满活力、讲求实效、有利于发挥政协整体功能的工作机制。在实践中,我们探索建立了驻青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委员和青岛市政协委员、区市政协委员“四级”政协委员联动、市政协与区市政协组织联动、政协机关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联动“三个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了住青“四级”政协委员、两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各参加单位的作用,形成履职合力和工作活力,进一步提高了政协履行职能的成效。
倾力打造“三支队伍”,切实提高政协履职能力
提高人民政协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必须按照促进党派合作、突出界别特色、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专委会基础性作用、加强机关建设“五位一体”的要求,以建设常委会班子、政协委员、机关干部三支队伍为重点,全面推进政协自身建设。
一是重视加强政协常委会建设,充分发挥常委会的领导带头作用。政协常委会是政协的常设机构,是政协组织中的一个重要层面。做好新形势下政协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强政协常委会建设,充分发挥常委会在履行职能中的领导作用和常委们的模范带头作用。为此,我们按照政协章程和中央《意见》要求,完善了常委会纪律、政协例会、主席、副主席联系常委、常委联系委员及会议出勤公示等制度。特别是结合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加强了常委会的思想、能力、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使政协常委会政治上更加坚定、理论上更加清醒、思想上更加解放、观念上更加创新、作风上更加务实,战斗力、凝聚力、创造力不断增强。
二是重视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委员主体作用的发挥,是做好政协工作的前提,是提高政协履行职能整体水平的关键。发挥好委员的主体作用,必须为委员搭建知情和履职的平台,让委员知晓上情,熟悉内情,体察下情,了解外情。换届以来,我们探索“界别+区域”委员活动组模式,组建了7个专门委员会,将475名市政协委员按界别划分为26个界别活动组,按区域划分了24个委员区域活动组,实现了委员活动的经常、规范、有效。同时,通过建立委员学习报告会制度、委员履职档案和开展委员履职述评,提高了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重视加强政协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政协机关的协调服务作用。当前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对政协机关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同时也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舞台。政协机关干部要善于学习、勤于思考、长于实践、勇于创新。为加强机关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学识丰富、业务熟练的高素质政协工作干部队伍,我们建立机关每周学习日、党组成员定期讲党课、机关例会、政协机关干部列席常委会议等制度,完善政协机关目标任务、落实责任、监督考核“三个体系”,实行岗位工作目标考核机制,打造“政通协和”机关品牌,积极创建高绩效机关。
(作者系青岛市政协主席)